据了解,青岛市城镇职工医疗报销费用主要由基本医疗统筹金和大额医疗补助金两部分组成。参保患者医疗费用报销达到基本医疗统筹金最高支付限额以后,超出部分由大额医疗补助金支付。此次,基本医疗统筹金最高支付限额由9万元提高到15万元后,该市城镇参保职工年度最高可报销的医疗费用由原来的29万元提高到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