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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五一”节日期间卫生应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青岛市卫生局; 发布时间:2009.04.29;浏览次数:1081   

各区、市卫生局,局直各单位,驻青各医疗单位:
    2009年“五一”假期将至,为进一步做好节日期间各项卫生应急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迅速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根据卫生部、省卫生厅和市政府的有关指示精神,现将节日有关卫生应急工作通知如下:
一、 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落实责任
各区、市卫生局要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卫生应急工作的领导,认真部署卫生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建立并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区市、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在合理安排好值班工作的同时,准备充足的应急值守力量做好处置准备,遇有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主要领导靠前指挥,会同有关部门妥善进行处置。
二、 密切监测,及时预警,严格落实报告制度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部门要做好“五一”期间重大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和急性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工作,及时做出预测、预警分析。各级区市卫生局、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坚持24小时值班,确保值班和听班电话畅通。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不但要及时、有效处置,还要按照法定程序上报。(市卫生局值班电话:0532-85912548;传真:0532-85912561)
三、 提高警惕,做好随时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准备工作
各区、市卫生局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提前做好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针对当前全球人感染猪流感防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各区、市卫生局,局属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保持高度的工作敏感性,加强应急值守,重点做好五•一节日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要安排24小时专人值班,卫生应急队伍要24小时待命,做到人员到位、联络通畅、反应迅速,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按照市应急办的要求五一期间要保持800兆无线手机的畅通。

二00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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