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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环保局近日对辖区内60多家医院、卫生所、个体诊所进行了环境监察。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和各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并下发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
据了解,在这次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重点查看各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制度,对其申报排放的污染物种类及数量进行核实,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存贮场所进行察看,对医疗废物的登记台账、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等材料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部分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部分乡卫生院、社区诊所的医疗废物档案缺失严重,医疗废物的登记台账不全或没有;部分乡卫生院对医疗废物处理处置不够重视,医疗废物的存贮、处置场所简陋,与环保标准存在较大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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