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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青岛市卫生局第9号健康消费预警

文章来源:青岛市卫生局; 发布时间:2009.06.30;浏览次数:2436   

中、高考试在即,关注考生饮食安全和健康

 2009年的中、高考在即,为保障考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防范食物中毒和甲型H1N1流感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市卫生局提醒广大考生及有关单位注意饮食安全,预防甲型H1N1流感,以防影响考生学习和考试。

一、加强考点学校餐饮卫生安全管理

学校食堂是考生就餐比较集中的场所,作为学生饮食安全第一责任单位,学校要严格控制好“食品原料采购关、进购原料储存关、加工过程生熟关、从业人员卫生关、饮用水合格关”等五个关键环节。做到:严禁采购来源不明、标识不清、低价低质的各类定型包装食品及原料,不得采购散装油、盐、调味品等卫生隐患较多食品;严格落实餐具消毒制度;热加工食品要熟透,大块食品中心温度不低于70℃;烹制好食品至食用前不要超过2个小时;从业人员销售直接入口食品使用售货工具,佩带口罩;直饮水要检验合格;大桶水有合格检验报告等。

为考生及监考老师提供饮食的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的配送单位要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菜单中慎用易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如芸豆、四季豆等,若用则应烧熟煮透。不加工、食用凉拌菜。热菜要煮熟炸透,防止交叉污染。

二、提醒考生正确选择餐饮单位和食品

提醒广大考生,不要在学校周边饮食摊点就餐,不要购买街头无 证(照)商贩出售的盒饭、麻辣烫等快餐食品;在校外就餐时,要选择有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B级以上或卫生监督公示笑脸的餐饮单位;不食用来历不明的、颜色鲜艳的熟食和冷饮等可疑食品;如果购买定型包装食品,不要购买无证摊点的“三无”产品,要到正规超市,购买有良好信誉和知名度的企业所生产的产品,仔细查看产品的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企业名称和地址等,并索要发票。

三、学生及家长应注意饮食卫生安全

学生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喝生水,不吃腐败变质和不洁食品,不食生鱼或生腌水产品,不要饮用过凉的饮料,尽量不吃冷食,尽量不要吃隔顿隔夜熟食;在家就餐的考生要购买、食用新鲜食品,食品要烧熟煮透,慎食刺生类海鲜,剩余熟食应冷藏贮存,常温下保存时间不超过2小时;广大考生尽量不要生吃瓜果,如吃瓜果,吃前要用开水烫洗或消毒。

四、考生注意预防甲型H1N1流感

考生要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不到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参加活动,所在房间要勤通风换气;如出现发烧、咽痛等流感症状应及时就诊。

广大考生和市民对中、高考期间的卫生违法问题应向当地卫生局进行举报。青岛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投诉举报电话:85788111。

考生一旦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应及时到正规医院诊治,同时迅速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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