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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卫生局文件 青卫农社字〔2008〕24号
各区卫生局: 为了保障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基本用药需要,经市卫生局研究,向七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配送第二批社区基本用药“零差率”药品。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配送品种和时间 第二批社区基本用药“零差率”药品共119个品种,于2008年11月12日开始配送,2008年12月1日之前全部配送到位(详细目录见附件)。 二、 要求 (一)各区卫生局要高度重视,督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登陆青岛市卫生局药品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做好网上申购,加强药品采购使用的宣传教育、督导检查和日常考核工作,确保第二批社区基本用药“零差率”药品顺利配送和销售。 (二) 各区卫生局要于2008年12月底之前将第二批社区基本用药“零差率”药品采购和销售进展情况通过电子邮件(qdjwb2006@163.com)书面提报市卫生局农社处。 联系电话:市卫生局农社处85912550;市卫生局药品招标办85650067;市社区基本用药“零差率”药品配送中心83668891。
附件:青岛市第二批社区基本用药“零差率”药品配送目录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主题词: 卫生 社区服务机构 药品 通知 青岛市卫生局办公室 2008年11月13日印发 共印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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