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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或备案的公函;
2.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备案)申请书;
3、属于卫生部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范围的证明文件;
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5、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机构的资质证明;
6、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7、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修改说明;
8、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委托书。
申报资料除复印件外,应用A4规格纸张打印(中文使用宋体4号字,英文使用12号字,标题使用小2号黑体字)。申报资料要按顺序排列,有明显的标志区分,装订成册。申报资料的各项内容应真实、完整、清楚,不得涂改。已登记注册的单位所有资料应逐页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或骑缝章;未登记注册单位的申报资料须由负责人逐页签字。办理人员应提供申请单位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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