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服务事项对外公示信息表
办理事项
医疗机构设置许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办理单位
青岛市卫生局
联系电话
主办处室
医政与妇幼处
会办处室
卫生行政许可办公室
85788626
垂直层级
区、市卫生局
横向层级
无
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全文
申报对象
法人单位或个人
申报要求
书面申报,申请人符合法定条件。
申报材料
1、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2、设置可行性分析报告;3、选址报告;4、合伙申请的协议书(以上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2份)5、授权委托书
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程序
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查-审yle="FONT-SIZE: 10.5pt">
批准条件
申报材料真实有效,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及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设置人符合规定条件,投资总额的资信证明,选址合理,环保设施合格。
批准形式
独立审批
证(文)书名称
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有无数量等限制
有
收费情况
不收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法定办理期限
30个工作日
目前在本部门
承诺办理期限
入驻大厅承诺办理期限
28个工作日
预计年办理量
1件
备注
拟定2009年1月1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