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批服務事項對外公示信息表
辦理事項
可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設計階段的防護設施設計的衛生審查
事項類型
行政許可事項
辦理單位
青島市衛生局
聯系電話
主辦處室
衛生監督局
85788606
會辦處室
衛生行政許可辦公室
85788626
垂直層級
無
橫向層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十六條第二款
申報對象
全市可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建設項目的企業、事業單位法人和個體經濟組織
申報要求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分類管理辦法》
申報材料
1、工程總平面圖、平面布局圖、立面圖、剖面圖
2、建設項目初步設計說明書、衛生篇章
3、建設項目預評價報告書(含批復)
4、其他材料(申請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審查的公函、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審查申請書、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單位的資質證明等)。
申報資料除復印件外,應用A4規格紙張打印(中文使用宋體4號字,英文使用12號字,標題使用小2號黑體字)。申報資料要按順序排列,有明顯的標志區分,裝訂成冊。申報資料的各項內容應真實、完整、清楚,不得涂改。已登記注冊的單位所有資料應逐頁加蓋申請單位公章或騎縫章;未登記??員應提供申請單位出具的授權委托書
受理條件
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程序
辦理程序
1、有依法取得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承擔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工作
2、建設單位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衛生審查的申請
3、行政許可辦公室受理
4、組織專家對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進行評審
5、市衛生局根據申報單位提交資料和專家評審意見,在30日內按照規定程序作出審核決定。
批準條件
符合下列規定︰
1《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十六條;
2《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第13條第1款;
3、《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分類管理辦法》第2、3、4、5、6條;
4、《建設項目職業衛生審查T-FAMILY: 宋體; mso-font-kerning: 0pt; mso-bidi-font-family: 宋體">
5、《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及《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批準形式
獨立審批
證(文)書名稱
審核決定
有無數量等限制
收費情況
收費標準
收費依據
法定辦理期限
從受理到作出審核決定30個工作日
目前在本部門
承諾辦理期限
30個工作日
入駐大廳承諾辦理期限
20個工作日
預計年辦理量
備注
擬定2009年1月1日起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