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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局受理了青島李滄皮膚病醫院提交的醫療機構年度校驗(換證)的申請,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我局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了審核,認為材料齊全,符合相關規定,並組織專家對該機構進行了現場審核,經研究同意為其辦理年度(2010-2011)校驗合格手續,因該機構有效期截止到2010年1月9日,根據省衛生廳《關于做好醫療機構校驗工作的通知》(魯衛醫字﹝2009﹞101號)規定,同時給其換發新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登記號︰74721090337021317A5222),有效期為2010年1月10至2015年1月9日。
現予以公告。
青島市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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